―― 我想我的十七岁就要这样过往了
可似乎昨天还在悼念逝往的十六岁
我同窗说:女生穿衣服不要太讲求牌子,合适自己就够了。她们乐此不疲地买着没有
商标,便宜的,民众化的仿版货,我太反对这句话!但每次逛街时我还是会目不转睛地
看着黑通通店展里挂着的花哨衣服。这远不及每次我逛商场时那冲动高兴的心境,那种
刺眼的灯光让我感到富贵堂皇,高尚典雅。我总是对自己说:以后必定要到这买衣服,
我必定必需要做到,为了这种才能和这里的白日光。
我对名牌衣服有种莫名的激动,那是从我第一次翻阅时装杂志是看到 Kat Deeley身
上绿色抹胸长群而来的,裙子到膝盖,斜飘着的裙摆,只有脖子上的金色长饰物和腰间
广大的皮带作为装潢。 Kat Deeley一头金黄的大波浪卷,白净的脖子和肩膀,墨镜和
黑色的长筒皮鞋,一直到现在我都以为这是最完善最动听的装扮。
我喜欢看时装杂志,我留恋那些世界名牌衣服的华丽图片,照片里的女郎西装革履,
高尚的不可一世。印象最深的是一张黑白图片:她靠在门上,很长的中性套装:经典的
西装翻领开到腰间,只有一粒玄色的纽扣,没有过剩的装点,稠密的波浪卷,女郎低着
眉眼,优雅地点烟,透着一股低调暗昧的味道。那一刻感动我的不只是这种黑白格调,
还有那西装:色彩绝不张扬,格式绝不夸大,无论面料,剪裁还是设计。不仅超出了
阴柔阳刚,还穿越了时尚潮流。这就是名牌的魅力。
旗袍是我最初妄想的服装,并不是由于《名堂年华》,而是因为漂亮性感的酒店服
务员,我爱上了它妖而不艳的大红色和开叉到大腿的性感,然而这一幻想被一句:脚太
大了所打坏。
然后就是活动鞋,我曾有一双最令我自得的活动鞋,朱紫鸟的,白色的,它完善的样式
我至今难忘却,直到我穿破了都还舍不得丢,后来我再也没穿过活动鞋,因为找不到比它
更流畅的样式。
再后来就是球鞋,那时想以后要买366双球鞋,各式各样,五颜六色,一天换一双,尽不
反复,对球鞋的热忱至今还未熄灭。球鞋就不得不提一下 Converse,它是我们这个年纪球鞋
的招牌,我第一次看到它是在《Easy》的插版广告。记得我曾经对匡威的留连往返,空想有
一天,等我工作了,挣钱了,就只买匡威,只穿匡威,鞋柜里摆满匡威,我常抚慰自己面包
会有的,匡威会有的。现在买一双匡威太简略了,我却没有当年的热忱了。
后来是吊裆裤,我曾背着我妈买过一条,当时我真是太爱它了,泛白的牛仔布料,清洁,
简略,没有烦琐的装潢,可是被椅子挂破了,我妈看我很心疼就找了个手艺高明的师傅补了
下,但我再也没穿过,它的漂亮有了无法补充的瑕疵。现在我看到穿吊裆裤的就感到丑,俗!
可它曾经给我的喜悦和失落都是那么强烈和真实!
后来就是超短裤,名模 Kate Moss是时尚的风标,她的吊带和超短牛仔裤装太令我着迷了!
我看到她瘦长的身子,锋利的眼神,金黄的大波浪卷,墨镜,长筒皮鞋,就起誓我必定要像
它一样,够靓,够拽!
对我这样的女孩子性命中最不能缺乏的服装就是裙子,从连衣裙到超短裙都太让我留恋,
几个月前我还幻想超短裙,一家一家店展地找。我记得我高一时最爱 Etam的红色格子那一
款,挂在青山商场二楼的格子裙总能让我高兴和愁闷起来。
后来就幻想 V 字领具有英伦作风的无袖毛衣,深蓝色的,夹红边。里面可以配红色格子
衬衫,多完善的打扮,有专卖这种样式的品牌,但我不记得了。小时侯,同班长相帅气的
男孩总爱穿有格子的衣服,造成我现在浓重的“格子情结”:格子围巾,格子衬衫,格子裙......毛衣我最爱细毛线织起来的,大圆领一直也是我的钟爱,秋天落叶缤纷的季节,
在里面穿有系在光滑雪白的脖子上的粗的网状带子的背心,大圆领口的毛衣会露出显眼
的带子和背心的圆领,真是可爱极了!
这让我想到了我难舍难分的长筒鞋,不管是哪一季的,我都盼望有它来装潢,玄色皮制的,米黄色革制的,艳俗而文雅的红色......它们会让你的脚显得小巧,带一点跟的会让鞋
的曲线看起来很精美,当然,要够长,到膝盖下。
然而这些都只是我的妄想,我以为的漂亮的着装,和我,和处于这个年纪的我又有什么
关系,我习惯于并且满足于自己不喜欢,不显眼,不时尚的学生甚至很傻的打扮,就像初中
我一度以为校服很美丽,白底深蓝为主色,固然校服裤子多年遭大家鄙弃,但我感到它很
有个性;就像知道冥王星的存在,但很少有人空想要去冥王星看看。
现在,我讨厌这些做工不精巧,轻易掉色,样式恶俗,色彩不正,满大街都是的衣服,
无奈,无语...!
十四岁的春树就在写小说和乐评,她的原因仅仅是由于父母不给钱买美丽的衣服。
我苍白不富丽的青春就这样要过往了,春树,我多想有像她一样张扬的年华,可我不够
英勇,不够猖狂,不会把头发染成黄色后漂白染成红色,因为顾虑到伤头发;不会退学,
因为顾虑到未来,不会坐火车去开封看地下摇滚乐队,因为顾虑到明天......最重要的是
我不够有才干,所有真正有才干的人都自杀死去了,活下来的都是那些平淡抑或是已经违
背自己原则的人,我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,何谈才干?
真正的人生应当是战役!真正的活着就应当锋芒必露!!在平席与死去之中应当选择
后者!!!
扯远了。
我有了新一代的时尚尺度:Armani散发着优雅气质的长裤西装;
Jimmy Cloo性感的高跟鞋;
Christian Dior妩媚的包包,
我想让自己看起来虽不到文雅,但最少典雅,优雅。
几个月前,我喜欢很浅的蓝色衬衫 ,扎高腰的玄色短裙[银行工作服],
现在,我酷爱面料讲求,剪裁修身的长裤西装[高层人士职业套装];
几个月前,我喜欢金黄的大波浪卷加墨镜,
现在,我想要一头乌黑稠密,很直的披肩长发;
几个月前,我喜欢婉约,明星范儿的长筒皮鞋;
现在,我酷爱散发出浓浓女人味,连脚踝都可以由于它变得性感的高跟鞋。
也许长大是从我爱上了粉红色开端,然而成熟就一定是从爱上职业套装开端。
我现在已完整被这个世界所同化了,俗不可耐,平淡到无可救药,然而,我要在所有平淡的人群中成为最不平庸的人!!Gucci高跟鞋会有的,爱马仕的限量版定做Birkin Bag会有的。
现在只需让秋天的风刮来,
告知自己你须要的是刚强!
―――― 08.8.12.彻夜未眠
可似乎昨天还在悼念逝往的十六岁
我同窗说:女生穿衣服不要太讲求牌子,合适自己就够了。她们乐此不疲地买着没有
商标,便宜的,民众化的仿版货,我太反对这句话!但每次逛街时我还是会目不转睛地
看着黑通通店展里挂着的花哨衣服。这远不及每次我逛商场时那冲动高兴的心境,那种
刺眼的灯光让我感到富贵堂皇,高尚典雅。我总是对自己说:以后必定要到这买衣服,
我必定必需要做到,为了这种才能和这里的白日光。
我对名牌衣服有种莫名的激动,那是从我第一次翻阅时装杂志是看到 Kat Deeley身
上绿色抹胸长群而来的,裙子到膝盖,斜飘着的裙摆,只有脖子上的金色长饰物和腰间
广大的皮带作为装潢。 Kat Deeley一头金黄的大波浪卷,白净的脖子和肩膀,墨镜和
黑色的长筒皮鞋,一直到现在我都以为这是最完善最动听的装扮。
我喜欢看时装杂志,我留恋那些世界名牌衣服的华丽图片,照片里的女郎西装革履,
高尚的不可一世。印象最深的是一张黑白图片:她靠在门上,很长的中性套装:经典的
西装翻领开到腰间,只有一粒玄色的纽扣,没有过剩的装点,稠密的波浪卷,女郎低着
眉眼,优雅地点烟,透着一股低调暗昧的味道。那一刻感动我的不只是这种黑白格调,
还有那西装:色彩绝不张扬,格式绝不夸大,无论面料,剪裁还是设计。不仅超出了
阴柔阳刚,还穿越了时尚潮流。这就是名牌的魅力。
旗袍是我最初妄想的服装,并不是由于《名堂年华》,而是因为漂亮性感的酒店服
务员,我爱上了它妖而不艳的大红色和开叉到大腿的性感,然而这一幻想被一句:脚太
大了所打坏。
然后就是活动鞋,我曾有一双最令我自得的活动鞋,朱紫鸟的,白色的,它完善的样式
我至今难忘却,直到我穿破了都还舍不得丢,后来我再也没穿过活动鞋,因为找不到比它
更流畅的样式。
再后来就是球鞋,那时想以后要买366双球鞋,各式各样,五颜六色,一天换一双,尽不
反复,对球鞋的热忱至今还未熄灭。球鞋就不得不提一下 Converse,它是我们这个年纪球鞋
的招牌,我第一次看到它是在《Easy》的插版广告。记得我曾经对匡威的留连往返,空想有
一天,等我工作了,挣钱了,就只买匡威,只穿匡威,鞋柜里摆满匡威,我常抚慰自己面包
会有的,匡威会有的。现在买一双匡威太简略了,我却没有当年的热忱了。
后来是吊裆裤,我曾背着我妈买过一条,当时我真是太爱它了,泛白的牛仔布料,清洁,
简略,没有烦琐的装潢,可是被椅子挂破了,我妈看我很心疼就找了个手艺高明的师傅补了
下,但我再也没穿过,它的漂亮有了无法补充的瑕疵。现在我看到穿吊裆裤的就感到丑,俗!
可它曾经给我的喜悦和失落都是那么强烈和真实!
后来就是超短裤,名模 Kate Moss是时尚的风标,她的吊带和超短牛仔裤装太令我着迷了!
我看到她瘦长的身子,锋利的眼神,金黄的大波浪卷,墨镜,长筒皮鞋,就起誓我必定要像
它一样,够靓,够拽!
对我这样的女孩子性命中最不能缺乏的服装就是裙子,从连衣裙到超短裙都太让我留恋,
几个月前我还幻想超短裙,一家一家店展地找。我记得我高一时最爱 Etam的红色格子那一
款,挂在青山商场二楼的格子裙总能让我高兴和愁闷起来。
后来就幻想 V 字领具有英伦作风的无袖毛衣,深蓝色的,夹红边。里面可以配红色格子
衬衫,多完善的打扮,有专卖这种样式的品牌,但我不记得了。小时侯,同班长相帅气的
男孩总爱穿有格子的衣服,造成我现在浓重的“格子情结”:格子围巾,格子衬衫,格子裙......毛衣我最爱细毛线织起来的,大圆领一直也是我的钟爱,秋天落叶缤纷的季节,
在里面穿有系在光滑雪白的脖子上的粗的网状带子的背心,大圆领口的毛衣会露出显眼
的带子和背心的圆领,真是可爱极了!
这让我想到了我难舍难分的长筒鞋,不管是哪一季的,我都盼望有它来装潢,玄色皮制的,米黄色革制的,艳俗而文雅的红色......它们会让你的脚显得小巧,带一点跟的会让鞋
的曲线看起来很精美,当然,要够长,到膝盖下。
然而这些都只是我的妄想,我以为的漂亮的着装,和我,和处于这个年纪的我又有什么
关系,我习惯于并且满足于自己不喜欢,不显眼,不时尚的学生甚至很傻的打扮,就像初中
我一度以为校服很美丽,白底深蓝为主色,固然校服裤子多年遭大家鄙弃,但我感到它很
有个性;就像知道冥王星的存在,但很少有人空想要去冥王星看看。
现在,我讨厌这些做工不精巧,轻易掉色,样式恶俗,色彩不正,满大街都是的衣服,
无奈,无语...!
十四岁的春树就在写小说和乐评,她的原因仅仅是由于父母不给钱买美丽的衣服。
我苍白不富丽的青春就这样要过往了,春树,我多想有像她一样张扬的年华,可我不够
英勇,不够猖狂,不会把头发染成黄色后漂白染成红色,因为顾虑到伤头发;不会退学,
因为顾虑到未来,不会坐火车去开封看地下摇滚乐队,因为顾虑到明天......最重要的是
我不够有才干,所有真正有才干的人都自杀死去了,活下来的都是那些平淡抑或是已经违
背自己原则的人,我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,何谈才干?
真正的人生应当是战役!真正的活着就应当锋芒必露!!在平席与死去之中应当选择
后者!!!
扯远了。
我有了新一代的时尚尺度:Armani散发着优雅气质的长裤西装;
Jimmy Cloo性感的高跟鞋;
Christian Dior妩媚的包包,
我想让自己看起来虽不到文雅,但最少典雅,优雅。
几个月前,我喜欢很浅的蓝色衬衫 ,扎高腰的玄色短裙[银行工作服],
现在,我酷爱面料讲求,剪裁修身的长裤西装[高层人士职业套装];
几个月前,我喜欢金黄的大波浪卷加墨镜,
现在,我想要一头乌黑稠密,很直的披肩长发;
几个月前,我喜欢婉约,明星范儿的长筒皮鞋;
现在,我酷爱散发出浓浓女人味,连脚踝都可以由于它变得性感的高跟鞋。
也许长大是从我爱上了粉红色开端,然而成熟就一定是从爱上职业套装开端。
我现在已完整被这个世界所同化了,俗不可耐,平淡到无可救药,然而,我要在所有平淡的人群中成为最不平庸的人!!Gucci高跟鞋会有的,爱马仕的限量版定做Birkin Bag会有的。
现在只需让秋天的风刮来,
告知自己你须要的是刚强!
―――― 08.8.12.彻夜未眠
